刑事优秀案例
一、案例基本信息
案由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时间:2023年4月4日
业务类别:律师刑事代理
律师姓名:李捷、李天赐
执业机构:河南经源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13633871125
【案例标题】
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【案件结果】
我所李捷主任、李天赐律师、接受当事人委托,担任本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,当事人从西安赶来,当天中午签订委托合同,郭远航(实习律师)同两位律师进行协助配合,经过一番努力,当事人当天下午就取保候审,已经回到家中,避免了牢狱之灾。
【案件评析】
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87条第二款: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【结语及建议】
买卖身份证件、银行、手机卡或对公账户的人员,均涉嫌违法行为。律师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,特别是在校学生、务工人员不要贪图一时之利,出售、出租、出借身份证件、手机卡、银行卡、支付二维码、银行对公账户、POS机等,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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